常见问题> 船员外派

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每月扣除我的部分工资作为担保金是否允许?

不允许。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担保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船员服务机构不得克扣船员用人单位、船员用工单位按照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支付给船员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我们外派船员个人购买还是由公司购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能否将船员证书扣留在公司?

不能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海船船员所有证书都可以个人申请办理,而不一定需要通过船员服务机构或公司办理。 如委托船员服务机构办理,务必要选择有资质的船员服务机构,并签署服务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有有资质的船员服务机构,都可以在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上进行确认。请不要轻信无资质的非法中介,以免个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海员外派机构提供就业机会,可以向船员收取费用吗?

不可以。依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1.4 - 招募和安置,第5(b)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而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


现在船员合同期一般为八个月,如果外派公司让船员超合同期服务,船员应该怎么办?

按照《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定:在船连续工作八个月是符合要求的。如超出合同期服务船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咨询;如双方自愿超出合同期服务的,应重新签订合同。同时《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还规定,船员在船服务期超过12个月享有要求遣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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